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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消协公布2007年消费维权案例

2008年05月06日 09:48 文章来源:吉林日报

  吉林日报讯(钟萍 记者 宋育欣) 2008年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公布了十大维权案例及点评。从这些案例看,消费纠纷十分普遍,涵盖了现代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现选其中几个案例,供读者朋友学习如何消费维权。

  建材短尺售后人消失

  去年6月10日,消费者王先生投诉称:自己在某建材商店购买的板材尺寸不够,现在经营者又换地销售建材。经南关区消协调查了解,王先生反映问题和出具的证据属实,同时发现该经营者无照经营。经调解,经营者对消费者给予补偿。消协同时将其无照经营行为转交工商部门立案处理。

  点评:消费者在选购建材商品时,应到正规的信誉度较高商场和建材市场去购买,同时应注意查看有无营业执照。

  进口“宝马”主机系赝品

  2007年3月周先生发现自己的宝马骄车发动机缸体有裂痕,修配厂人员检查后说需更换配件,并承诺所换配件是原厂进口配件。周先生支付修理费用共计6.5万元,维修后使用一个月发动机缸体又出现问题。周先生要求全额退还修理费用未果,来到消协投诉。修配厂拿不出配件的入关进口手续,在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修配厂把发动机维修好,扣除维修必要的零配件费用后,返还周先生维修费4万元。

  点评:消费者维修汽车特别是高档车时,一定与修配厂签订好相关协议 。

  问题礼花酿大祸

  2007年2月,榆树市赵女士在某公司购买了6700元的鞭炮和烟花。燃放时将一名小女孩面部烧伤,同时降落的烟花还将邻居家棚顶塑料布引燃。赵女士认为烟花有质量问题,随即向榆树市消协投诉。经调查,烟花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调解,该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女孩面部治疗费、他人房屋维修费共计3万元。

  点评:经营者未履行安全责任义务,将有质量问题的烟花销售给消费者所形成人身伤害,应承担法律责任。

  治病床垫是个“保健品”

  2007年3月28日,张大娘来到绿园区消协投诉称,她在2月10日花1.3万元购买了“喜来健”床垫,购买时经销商宣传说此床垫能治疗各种疾病。但使用后发现,治疗效果与其宣传根本不符,多次找商家退货未果。消协与工商部门联合进行调查,该经销商不仅存在对产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行为,还存在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工商机关当即责令向张大娘退还货款1.3万元,并依法处罚1万元。

  点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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