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05月06日 09:38 文章来源:《市场报》
3月12日,内蒙古工商局、内蒙古消协和呼市工商局、呼市消协联合公布呼和浩特市2007年度十大消费维权案例。
案例一:家装公司违约,未按合同约定如期交工
2006年9月11日,吕先生与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工程总价款为54660元、工期65天的装修合同,合同约定每延期一天交工,家装公司承担违约金100元。然而合同到期,家装公司未能按约定时间交工,且延误3个月后仍未完工。吕先生要求装修公司赔偿,但被经营者拒绝。后呼市工商部门经调查了解,责令装修公司尽快完工并赔偿违约金1.5万元。
案例二:饭店不慎失火,致使婚宴不能正常进行
2007年2月27日,司先生在某饭店举办婚宴,婚宴正值高潮时饭店突然起火,导致婚宴不得不暂停,宾客也在无奈下离开了饭店。事后,司先生要求饭店赔偿损失,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市工商部门经调查核实,婚宴当天由于厨房繁忙,致使食用油不慎洒落在炉火上从而引起火灾。经调解,经营者免收婚宴用餐费1.8万元,并赔偿司先生精神损失费7000元。
案例三:新购暖气片开裂漏水,房屋墙体、家具全部受损
田女士于2005年6月8日在建材市场购买了价值3420元的暖气片。2006年11月,暖气片漏水将房屋浸泡,导致墙体脱落、家具变形。田女士向经营者索赔未果,双方发生争执。专业市场分局经调查核实,暖气片焊口处开裂导致漏水,并依法责令经营者退赔田女士货款及赔偿经济损失共计8400元。
案例四:经营者销售木材量不足,故意欺骗消费者
金先生分别于2007年4月上旬和中旬两次在木材经销部购买木材,总价值13566元。运回后经丈量发现缺少近3方的木材,差价1500元。金先生要求经营者补足数量被拒绝,双方发生争执。专业市场分局生产要素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据经营者交待,他在丈量木材时故意将尺寸膨胀,致使数量不实。后经营者向金先生赔礼道歉,并退赔损失3000元,赔偿其他费用1000元。同时,工商部门也对其违法经营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五:农民购买的种子不合格,种植后出苗率低
2007年5月,土左旗察素齐镇秃力亥村83户村民购买了866.5亩的“冬菱白”种子,种植后出现大面积无苗现象。村民要求经营者赔偿,但被拒绝,土左旗工商局接到投诉后调查发现,“冬菱白”种子属于草本植物,而部分种子发霉是导致无苗的直接原因。最终,种子公司无偿提供给农民9000斤“冬菱白”种子进行补种,并以每亩30元的补种费进行了赔偿,共计赔偿25995元。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