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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7月01日 15:40 文章来源:千龙网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七月一日起施行 今后个人也能申报保健食品———
保健品新政·权威发布
九种保健品命名被点名
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 保健食品不是药,不具有治疗疾病的功能。然而,一些保健食品在宣传时公开声称具有治疗作用。为此,即将实施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保健食品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治疗作用的文字。
目前,我国市场上保健食品的产品名称五花八门,非常混乱。有的带有明显虚假、夸大的词语,如“脑白金”“脑黄金”“生命泉”“宝钙金刚”“大救星真元剂”等;有的带有庸俗以及具有封建色彩的词汇,如“天子养生”“神驹仙芝”“神功酒”“金龙护宝”等;有的甚至与已经批准上市的药品重名。这些产品铺天盖地轰炸式的广告,造成保健食品乃至药品市场的混乱,极易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政府行政审批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为了加强在注册过程中对保健食品名称的审核,《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保健食品命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规定,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简明、易懂,符合中文语言习惯。
此外,保健食品的名称应当由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其中,品牌名可以采用产品的注册商标或其他名称;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治疗作用以及夸大功能作用的文字,不得使用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其表述应规范、准确。
保健品新政·政策解读
新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日前已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并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前,有关保健食品注册的规定不符合《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自7月1日起停止执行。记者昨天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即将实施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共分九章,包括总则、申请与审批、原料与辅料、标签与说明书、试验与检验、再注册、复审、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
保健品今后不限27种功能
即将于7月1日起实施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将鼓励生产企业申报新功能、使用新原料。中国保健协会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意味着长期被限定在27种功能的保健品开始“解禁”,保健品的功能和利益诉求将更加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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