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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教您如何正确维权

2008年04月30日 12:14 文章来源:中国反商业欺诈网

  4月29日下午,中国反商业欺诈网联合中国广播网、人民网、新浪财经、中国网、中青网、央视国际、法制网、中国经济网、国际在线、金融界、中金在线等大型网络媒体邀请相关政府官员、知名维权人士、本网法律援助自愿者等共同主办“维权自我做主”网上论坛活动。

  有网友问到: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消费者保护工作经过多年努力已经在消费领域取得很大成就,但在现实消费中,有一种现象值得我们去关注,那就是下意识在维权过程中,有一些行为合理不合法,这种现象我们应该如何去理解呢?

  中国消费者协会商品服务监督部皮小林先生、知名维权人士王海先生、中国反商业欺诈网法律维权志愿者涂志律师应邀出席了论坛并解答了网友的疑问。

  涂志:虽然既有国家立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有专门的消协组织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消费者并不能将其作为消费者的权利无限扩大化,不能在权益受到损害时,放弃合法的维权途径,转而寻求其他的违法手段,近年来砸车、烧车的现象屡次发生,这些不理智的行为,消费者作为市场主体要承担消费责任。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努力做到科学合理文明消费,当我们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应当依法维权,而不应当采取过激手段,导致自己处于不利的地位。
 
  王海:有些消费情况合理不合法,这种情况在大众消费上出现得比较多,比如汽车和房地产这些方面的维权比较多,像房产维权,经常会遇到有堵门、堵马路汽车、贴标语,开车到处去转等情况。我觉得这中间首先要肯定的就是: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以后,应该及时获得救济,但是必须注意自己的维权行动一定要符合法律的规范,另外不要妨碍其他人的利益。如果说你采取非法的行动去维护这些权益的话,往往有可能非但自己的权益得不到更好的保护,反而有可能会给其他人的权益造成侵害。比如说堵马路,比如说堵小区门口,比如开着车到处张贴标语,这种情况应该尽量避免。但是作为厂商也好,作为开发商也好,应该积极对待消费者的维权行动,他们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所以采取极端行动,往往是它正常的渠道得不到解决,才会采取这种极端的做法,甚至是非法的维权行为,那这种情况我想还需要厂商、开发商以及政府的执法单位更好、更积极地对待消费者的投诉,这样可能更有利于矛盾的解决。一方面肯定要呼吁消费者要依法维权,同时也应该给消费者维权提供更多的救济。
 
  皮小林:既然说消费者要求是合理的,但是如果是说有法律支持的话,也有可能是合理不合法的。比 如说汽车使用污染问题,最后法院判消费者败诉,法律自身有不合理的成分在里头,这是一种合理不 合法,但是没有法律的依据。(中国反商业欺诈网-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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