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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假按揭

2007年11月29日 13:59 文章来源:中国反商业欺诈网

  11月28日,中国反商业欺诈网联合人民网、新浪财经、中国网、中青网、央视国际、法制网、中国房地产信息网、金融界等大型网络媒体围绕“假按揭”话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部公职律师陈胜和北京市汉韬律师事务所李玲律师就“如何防范假按揭”做了详细的说明。

  发放贷款时需审核相关材料

  陈胜律师指出,银监会在2004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当中第27、31、32、33条对于发放贷款时需审核的材料都有规定,其中包括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文件应当包含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借款人的收支情况,借款人的资产表,借款人的现住房情况,借款人购房贷款资料担保方式,借款人申请人等要素。而且在法规后面还有一个附表。这些要素还是比较全的,有助于对借款人的信用进行全面审核。

  除此之外,我们商业银行应该通过对借款人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职业、在职年限等信息,判断借款人目前收入的合理性及未来行业发展对收入水平的影响,要求商业银行通过借款人的收入水平、财务状况和负债情况判断其偿付能力,通过了解借款人目前居住情况,以及此次购房的首次支出判断其对于所购房产的目的及拥有意愿等因素,据此对贷款申请做整体分析。

  同时我们还规定,商业银行应对每一笔贷款申请做内部的信息调查,包括了解借款人在本行的贷款记录及存款情况。

  此外,我们还要求商业银行应通过对包括借款人的聘用单位、税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以及征信机构等赢利得第三方进行调查,审核贷款申请的真实性及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及了解其本人及家庭的信用情况及记录等。

  公民应保护好个人身份证明

  一、个人的身份证件不要随便借用他人,或者说在使用的时候注意上面标明的使用用途。   

  二、不要从善意的角度去帮助其他亲戚、朋友去做假按揭,如果作为一个员工,我们也要知道协助公司做假按揭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者是刑事责任。

  所以,当我们意识到假按揭对个人、社会的危害之后,才会有意识的假按揭的情况才会得到有效的遏制。

  建立征信系统——遏制骗贷行为

  陈胜指出:我们国家人民银行下面建立了一个“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据最新数据统计,这里面有将近超过6亿人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这些人的信用信息在里面都可以查询到。

  主要商业银行在借款人借款的时候,通过借款人的授权,商业银行来查询他的个人信息,通过这一手段就可以看到他在其他银行是否有贷款,有哪些贷款,贷款有没有偿还清,这样的信息应该都可以查询得到。

  如果我们每一家商业银行都积极的来利用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对个人信用以及借款情况进行查询,进行核对,那么买几十套房子的这种现象或者是在不同的单位开不同的收入证据、证明的现象都会得到有效的遏制。(李青)

  详情请点击:http://antifraud.zgb.mofcom.gov.cn/living/20_single_LI2007110801459.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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