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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自行规定的“罚款”是否合法
咨询人:刘金雨  发表日期2008年03月04日 14:51
咨询题目: 商家自行规定的“罚款”是否合法
咨询内容: 百货公司自定规矩,违反规定者。以罚钱形式作为惩罚是否合法?
回复内容: 您在来信中并没有说明百货公司的内部规定究竟是什么内容,笼统地说商场的处罚合法或者违法并不准确。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罚款性质的处罚,商场是没有处罚权的。比如“偷一罚十”,就没有法律依据,只有国家法定机关才有权判定是否是盗窃,是否应该做出行政处罚或者判定承担刑事责任。任何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是无权进行判定和处罚的。还有,比如“特价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这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当然,如果消费者的行为给商场造成了损失,比如打碎了商场的商品,商场要求赔偿则是理所当然的。综上所述,商场的规定或者处罚是否合法关键要看:1、是否是国家机关才能做出的处罚措施;2、是否公平合理。把握以上两点基本上规定的合法非法基本就能够判定了。感谢您对中国反商业欺诈网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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