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时间: 2008年04月30日 10:26
发布单位: 太原市房地产监察大队
| |
涉及企业名称 |
所属行业 |
所属地域 |
| 1 |
太化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 |
--房地产业 |
山西省 |
本报4月29日讯(记者 胡斌)城建手续不齐全却进行商品房预售,并制定“霸王条款”。今日,太化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一项目被房地产监察大队曝光。
16日,市房地产监察大队经举报发现,太化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和平南路92号进行太化新光第三小区的旧房改造项目,并在手续不齐全时开始预售楼盘,且未与购房者签订协议。经核实,该公司要求购房者须一次性付清房款,严重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监察大队提醒,若买了类似的商品房,购买者可凭相关手续举报,电话为0351—49426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