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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通能电力有限公司经理被太原警方刑拘

公示时间: 2008年02月25日 10:49
发布单位: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经侦大队

  涉及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所属地域
1 山西通能电力有限公司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山西省


  中新山西网2月23日电 没有能力履行合同 卷走货款人间蒸发

  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却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15万元计划款后逃窜,2月21日,涉嫌合同诈骗的山西通能电力有限公司法人元金香(女,50岁,太原人)、经理许宝山(男,46岁,稷山县人)被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经侦大队依法刑事拘留。

  2007年1月,经侦大队接到山东人李某报案,称他在2006年8月与山西通能电力有限公司签订了向山东某电厂发原煤的煤炭运销合同。之后,他向山西通能电力有限公司法人元金香、经理许宝山支付了15万元申报计划款。付款后,山西通能电力有限公司一直没有答复,元金香和许宝山也联系不上。无奈之下,他从山东跑来太原,吃惊地发现山西通能电力有限公司也在原址消失了。

  经侦大队经调查,发现山西通能电力有限公司是在没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签订的该合同,骗取计划款15万元后,为逃避李某的追究,公司还进行了易址。随后,该公司因没有进行年检,营业执照也被吊销,也就是说,山西通能电力有限公司已经不存在了。2007年2月,经侦大队在对元金香、许宝山追踪无果的情况下,将该二人上网追逃。今年春节期间,经侦大队针对该二人可能回家与家人团聚这一情况,在他们可能落脚的地方进行布控,于2月20日晚在太原市新城南街将他们成功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元金香、许宝山交代诈骗所得的15万元已全部被挥霍。(冯文战 杨凤鸣 常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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