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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3 文章来源: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年1季度,市质量技监局对本市销售的轻柴油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52-2000《轻柴油》,对抽查产品的色度、十六烷值、馏程、凝点、闪点、硫含量、铜片腐蚀、机械杂质及水分等8项强制性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抽查的30种产品,经检验,判定合格的有28种,抽样合格率为93.3%。主要不合格项目是闪点。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是存在着汽油、柴油交替运输的情况。
针对本次产品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市质量技监局已要求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对有关企业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附件:2008年第1季度上海市轻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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