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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08年第一季度北京市药品质量公告的通知

2008-05-09 文章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京药监市〔2008〕25号

各分局,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根据《2008年北京市药品抽验计划》,我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2008第一季度药品抽验情况及对不合格药品的查处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期公告概况

  2008年第一季度,全市按照抽验计划共完成评价性和监督性抽验409批次,其中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为0.24%(结果详见附件:药品质量公告)。

  二、不合格药品的处理

  各分局应加大对本期公告中不合格药品的查处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并加强对公告中产品的跟踪抽验。

  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对有公告中涉及批号的产品,应及时封存,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附件:《药品质量公告》([2008]第1期,总第22期)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

附件:药 品 质 量 公 告 ([2008]第1期,总第22期)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2008年4月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保障首都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根据北京市药品抽验计划,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部门进行质量监督抽验,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2008年第一季度,全市按照抽验计划共完成评价性和监督性抽验409批次,其中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为0.24%(具体品种见附表)

  对公告中的不合格药品,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根据情况在本辖区内继续进行跟踪抽样检验。

  附表:北京市2008年第一季度药品抽验不合格品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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