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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违约者被公布个人信息 影响其个人信用

2008-05-05 文章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记者昨日从省学生资助中心获悉,今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和省教育厅在本报公布了国家助学贷款违约者个人信息,提醒223名借款毕业生务必于30日内归还贷款欠息。

  据介绍,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与省教育厅2005年合作建立了新型国家助学贷款模式。截至2007年,全省91所高校24.3万名贫困生共申请到了16.6亿元助学贷款,贷款规模居全国第一。2006年7月,首批7840名借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走向社会。按照约定,借款学生毕业后应由本人负担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按时偿还本金。截至2008年4月20日,已有7617名学生按规定支付利息或偿还本金,尚有223名借款毕业生拖欠利息,约占2006年毕业借款学生的2.8%,欠息总额约3.8万元,拖欠期限超过一年。

  为督促欠息学生归还所欠利息,两部门曾于今年1月发布催收公告,并在春节前向每位欠息学生发放了明信片,通过温馨提示方式催收欠息。但这些学生并未按要求归还欠息,且毕业时留下的联系方式有误或就业单位、通信地址变化后未按约定及时告知毕业学校。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规定,违约者的个人信息将被公布。

  两部门提醒,这些毕业生务必于30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归还贷款利息确有困难的,可向高校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协商处理。否则,其违约信息将进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教育部大学生学历查询系统等社会征信系统,这样将会对违约者以后的工作、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王曦辉 张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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