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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国首创开展电力客户信用等级评价

2007-10-16 文章来源:丽水日报

  10月10日,丽水电力和丽水银行系统签订银电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内容,我市电力部门将根据“丽水市电力客户信用等级评价体系”,按照用电、缴费情况对电力客户信用情况按期进行评价,并把评价意见纳入银行信贷业务的征信内容。经丽水电业局核实,开展电力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在全国还是首次,也就是说,从10月10日开始,我市电力部门将对电力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并把评价意见及电力客户的拖欠电费、违章用电、用电谐波等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支行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视同银行信贷信息进行维护和管理,并纳入全市银行信贷业务的征信内容。
  
  作为我市重要的公共服务性行业,丽水电力和丽水银行系统的合作由来已久,从最初委托代缴电费到实现实时联网结算电费,再到现在开展电力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双方的合作不断向着多元化、深层次发展。此次开展电力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就是整合银电双方各自具有的技术、资金、信贷信用评价信息等条件,最大程度地降低电力企业和银行的风险,提高客户及时缴纳电费的积极性。
    
  此外,根据协议内容,双方还将深化银电联网项目合作,进一步开放电力收费网点,增加收费窗口,并创新电费收取方式,在实现对公用户同城委托收款、批量代扣、银行临柜现金代收的基础上,逐步实施ATM、电话银行、网络银行等自助设备进行转账缴纳电费的实时代收电费方式。同时,还将建立健全银电联系工作机制,每年定期召开丽水市银电高层联络工作会议、建立银电业务座谈会制度、建立银电信息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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