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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5 文章来源:霍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充分发挥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强化药品零售企业诚信意识,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及褒奖、惩戒机制,形成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药品市场秩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其相关规定,霍山县结合实际,制定了《药品零售企业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该《方案》是根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及GSP跟踪检查中所记录的企业的不良行为、质量投诉、质量事故、质量管理、进货验收、陈列养护、售后服务、执行GSP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再依据评定结果划分为信用良好企业、守信企业、信用一般企业和信用不良企业四个等级。对评为信用良好企业的授予信用铜牌并公告表扬;对信用不良企业将采取书面警示,责令整改,重点监管等惩戒手段,督促企业守法经营,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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