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诚信建设      
 
 
关于印发《2007年广东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2007-09-05 文章来源:国家商务部网站

  各地级以上市整规办、党委宣传部、发改局(发改委)、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外经贸局、卫生局、国税局、地税局、广电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贸促会、企业联合会、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外汇局广东省内各中心支局,增城市支局,省内各直属海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全国整规办等15个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27号)和有关部门《关于深入开展“诚信兴商”活动的意见》(整规办发〔2006〕21号)文件精神,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在经济领域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省整规办、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经贸委、外经贸厅、卫生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国税局、地税局、广电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管理局广东分局,省贸促会、企业联合会、消费者委员会决定,自2007年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月活动)。

  现将《2007年广东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将宣传月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声势、办出成效。

  附件:1. 2007年广东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

  2. 2007年广东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和组委会人员名单

  3. 2007年广东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省整规办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

  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厅省卫生厅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省广电局省物价局省工商局

  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管理局广东分局

  省贸易促进会省企业联合会省消费者委员会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粤整规办〔2007〕31号(附件1-3)


  

【字体: 】 【关闭窗口】 【打印】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更多评论

  请输入验证码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监察部 司法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 信息产业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
食品药品监管局
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旅游局 法制办
国研室 新闻办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供销总社
烟草局 外汇局
中宣部 高法院
高检院 武警总部
 

“诚信兴商宣传月”启动 31项举措涉及百姓生活  

山西大同市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拉开帷幕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河北省启动  

陕西诚信企业农产品可直接通关出口  

社会诚信法律制度亟待建立  

邢台市“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启动  

关于网站  |  网站声明  |  京ICP备06027237号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意见征求

版权所有: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承办单位: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 电话:8610-87519013   传真:8610-87519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