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08-29 文章来源:河北卫生信息网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厅卫生监督局:
现将全国整规办、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卫生部等十五个部门《关于印发〈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27号)转发给你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以医疗卫生、食品卫生和化妆品卫生为重点,结合2007年全省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和卫生标准宣传周活动形式,制定当地宣传月活动方案,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曝光一批查处的典型案例。 2007年10月12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和统计表报厅法监处。
附件:关于印发《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