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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企信用等级评价全面展开 首批评定年底前完成

2007-07-30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7月17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在京召开“食品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会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将在全行业正式启动食品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首批食品企业信用等级评定预计今年年底前完成。

  今年1月,全国整规办和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确定了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等44家商会协会单位为首批试点组织单位。

  中国食协会长王文哲在会上强调,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是规范食品行业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行业信用的征信、评价、服务、披露、奖惩等监管制度体制;建立食品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为政府、金融机构、投资者、行业会员提供信用服务;加强诚信宣传,促进行业自律,建立企业信用品牌,提高会员信用水平,增强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

  他指出,此项工作采取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方式,遵循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统筹协调、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探索,稳步推进,要突出食品行业食品安全这一行业特点,尽快建立以食品安全信用为主要特点的食品企业信用体系。

  据中国食协副秘书长王伟介绍,评价工作将在中国食协会员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试点企业及中国食协认定的优秀龙头食品企业等范围内开展。评价工作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守法守规、履行行规行约的情况,及其与行业特点紧密结合的信用信息。

  目前,中国食协已经组织起草了《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总体方案》和《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评价指标体系由企业的基本素质和管理状况、经营效益和发展趋势、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食品安全信用、社会责任和社会信誉等五项基本指标构成。

  王伟强调,为体现行业特点,将食品安全作为食品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主要权重指标。借鉴中国食协在全行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价”的经验和方法,把企业是否建立生产经营档案、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以及食品安全师岗位作为食品安全指标评价的亮点内容。

  评价指标信息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企业,二是审核、推荐单位。食品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将采取企业自愿如实申报,省市一级食品协会及相关政府部门、中国食协专业委员会推荐审核,中国食协最终审定的两级核定方式。中国食协还将对终审结果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逐步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

  根据全国整规办和国资委信用企业等级划分原则,企业信用等级统一划分为AAA(表示企业信用等级很好)、AA(表示企业信用等级好)、A(表示企业信用等级较好)、B(表示企业信用等级一般)、C(表示企业信用等级较差)三等五级;统一行业信用评价的名称、证书和标牌,由全国整规办和国资委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统一有效期,评价结果有效期限统一定为三年,企业申请上一级信用等级的不受有效期限制。

  我国首批食品企业信用等级评定预计今年年底前完成。为防止在评价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信用评价工作坚持自愿原则,做到: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企业参与,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企业选择推荐、审核单位的权利。如若发现推荐、审核单位违反上述规定,中国食协将取消其推荐、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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