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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建立物业管理企业信用评价机制

2007-07-05 文章来源:北京晚报

  北京将建立物业管理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将企业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入档案,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市建委负责人7月3日上午向市人大汇报物业管理议案办理暨《物业管理条例》执行情况时透露了这一消息。

  记者了解到,信用评价记录将作为企业资质等级评定、物业管理招投标及承接物业项目、优秀小区评比的重要依据。

  该负责人在分析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时指出,目前开发遗留问题引发大量纠纷,成为矛盾的导火索。2005年和2006年全市59件重点物业纠纷中,开发遗留问题是主要矛盾的占到了一半。此外,业主大会成立过程中的矛盾、业主委员会活动不规范、物业服务不规范引发的纠纷以及物业服务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服务关系不清、责任不明也造成了物业管理问题。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结合《物权法》,抓紧研究物业服务用房、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及使用等重点问题,制定新政策,对原有不符合《物权法》的政策规定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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