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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7 文章来源:鸡西新闻网
为保证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制度的顺利实施,日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税局、工商局联合下发了《鸡西市2007年度诚信等级评价暨年检工作实施方案》。
在《方案》中明确规定,对符合年检要求的用人单位,工商部门在办理执照年检前,用人单位必须先到劳动保障部门核定各项社保费缴纳情况,否则,工商部门不予进行工商执照年检。对连续3年获得“劳动保障诚信A级单位”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免予对其日常巡查和社会保险缴费稽核并予以表彰;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被评为“劳动保障诚信C级单位”的用人单位,在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基础上,按照《严重失信企业典型案件曝光工作规则》的要求,将其失信行为上报省劳动的社会保障厅审核后,通过省诚信办或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同时,劳动保障部门、工商部门对该单位挂黄牌警告。
同时,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评价和年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下达《整改指令书》,防止被检单位拖延,对到期拒不整改的单位及时立案查处,进行行政处罚。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已对符合年检条件的542户用人单位,进行了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和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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