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品征集范围: |
(一)动画类
1、应用flash技术制作的相应作品;
2、以数字工具拍摄,由电脑后期制作完成的FLASH作品;
(二)漫画类 漫画、四格漫画等。 |
启动时间:2008年3月
征稿截止:2008年9月30日
投票截止:2008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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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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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单位:全国整规办
主办单位:
中国反商业欺诈网
支持单位: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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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要求
参赛作品要以反商业欺诈案例、风险防范故事等为题材,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以诙谐幽默、生动形象的动漫画方式宣传反商业欺诈知识。具体要求如下:
1、通过讲述商业欺诈案例和反商业欺诈故事,以形象生动、诙谐幽默的动漫画方式展示作品。
2、主题鲜明,故事性强,创意新颖,兼备思想性和艺术性。
3、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
4、活动组织机构不接受依法禁止出版、传播或者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作品: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版权申明
参选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作者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但活动组织机构享有如下权利:
1、如非作者特别声明,活动组织机构享有作品的网络播映权和影视播映权,有权将参赛作品免费应用于反商业欺诈及网站的公益宣传;
2、活动期间,为评审需要等合理目的,活动组织机构有权对作品进行少量复制;
3、为利于作品评选,活动期间,参加者不得再将该作品用于其他赛事,否则活动组织机构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由行为人本人自行承担。
其他声明:
参加者应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活动组委会对作者身份的真实性不作实质性审查,但是个人资料失实将会失去其作品获奖、发表等机会。
本次活动组织机构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递过程中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组织机构对本次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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