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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价商品有问题商场也要承担退换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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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揭露虚假促销行为常见的欺诈手段、类型和特征,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宣传《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全国整规办委托中国反商业欺诈网联合人民网、中国经济网、新浪财经、中国网、国际在线、中青网、央视国际、法制网、金融界、东方诚信在线等大型网络媒体围绕“虚假促销”现象于12月20日下午共同举办了“治理商场虚假促销”网上论坛。中国消费者协会商品服务监督部主任任静和中国百货商业协会行业副主任李绯做客本次论坛,就虚假促销行为常见的欺诈手段、类型和特征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地说明。
   
  任静指出:不管商场拿的是销不出去的货还是紧俏货促销,这都不影响产品能不能退换。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当消费者发现他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的时候,商场必须承担退换责任,不能以这个产品是促销产品就来限制消费者退换的权力。也就是说,促销产品不能退换这种说法是经营者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霸王条款。
   
  还有一种情况需要说明的,比如说有一些特价的处理品,特价处理品如果经营者在出售的时候已经明确告知了消费者它存在哪方面的质量缺陷,但是不影响对产品的正常使用,如果消费者同意购买,因为这些质量问题,可以告诉消费者不能退换。但是除了这些明示的质量缺陷以外,如果消费者拿回去以后还发现了其他的经营者没有明确告知的其他质量问题,消费者依然可以要求退换特价商品。

  促销有破损的食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 商场要承担责任
   
  此外,任静还指出:快到期的产品如果是在产品的保质期内,应该是可以出售的,作为促销产品也应该没有问题。
   
  产品有破损也要看情况能不能促销。如果是食品的话是绝对不能出售的,当然也不能用来促销。如果万一消费者要是因为吃这种产品出了问题,商场当然要负责任。比如说了健康方面出了问题而产生费用或者给消费者造成的一些损害,商家应该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中国反商业欺诈网  李青)

  论坛详请请点击:http://antifraud.zgb.mofcom.gov.cn/living/20_index.jsp

来源:中国反商业欺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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