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治理商场虚假促销”网上论坛在中国反商业欺诈网成功举办。中国消费者协会商品服务监督部主任任静和中国百货商业协会行业副主任李绯做客本次论坛,针对网友提出关于“商场促销和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是不是相违背”的疑问做了说明。
李绯说:商场促销属于商场的营销手段,只要是依照法律法规来做,就不属于不正当竞争形式,没有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只要能够按照商务部去年10月15号颁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来做的话,应视为一种正常的营销方式。只要不存在一些欺诈行为,跟其他企业没有不正当的竞争,就不属于不正当竞争。促销本身还是没有问题的。
商场的促销行为本身是国家法律所不禁止的,应该说是被法律认可的一种经营行为,如果它不存在涉及到反不正当竞争,或者是价格法,或者是产品质量法,还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那么他的促销活动就是合法的,比如说没有进行虚假的价格行为,在促销过程中没有出售有瑕疵的商品、明示了有质量瑕疵的商品,没有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促销的产品也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了三包,也没有低于成本价的价格进行不正当的竞争等等这些行为,那么商场是可以进行促销的。(中国反商业欺诈网 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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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反商业欺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