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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商拒绝提供合同约定的汽车
投诉人:共振频率 发表日期2008年07月10日 16:06
投诉题目: 汽车销售商拒绝提供合同约定的汽车
投诉事由: 我于2008年4月27日在四川菱威汽车连锁服务有限公司定购一台三菱运动版、奥运款的红色汽车,当时缴纳定金2000.00元。但是福建三菱汽车没有生产奥运款的汽车(三菱公司原厂生产仅是运动版汽车),对此我要求商家退还我缴纳的定金。但是商家以我是与他们签定的销售合同,不是与生产厂家签定的销售合同,商家可以提供非厂家生产的汽车(商家自己加装了部分功能)为由,拒绝了我的要求。
投诉请求: 要求商家双倍退还定金
回复内容: 问题的关键是您在合同中是怎么与商家约定的。如果您约定购买福建三菱汽车而商家给您提供的非该厂家提供的汽车,那么该商家就构成了违约,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或者如果在商家无法提供福建三菱汽车的情况下,您可以一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合同。所以,关键是看合同如何规定如何理解。您不妨向律师咨询,争取纠纷早日解决,感谢您的致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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