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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企业营销模式 拒绝非法传销
投诉人:黄某 发表日期2008年03月11日 14:19
投诉题目: 认知企业营销模式 拒绝非法传销
投诉事由: 美菱XX净化设备公司,在水机招商和销售中以商务部特许经营为幌子,实施拉人头传销之实;在招商引资中以低投入高收益为诱耳,诱惑人们投资转嫁企业风险,造成水机难民。在公司招商手册中对投资收益作了这样的对比: “一般上班族月收入为1000元 年收入为1.2万元 经销商月收入为2000元以上 年收入为2.5万以上 加盟商月收入为1.5万以上 年收入为18万以上 中心店月收入为5万 年收入为60万 省代理商月收入为7.2万 年收入为86.4万 片区代理商月收入为10.8万 年收入为129.6万” 同时公司规定代理商最少要投资2.6万元,即进10台水机21800元,支付辅销工具费1137元,从上线那里花钱2980元买一台水机自用。为推动招商引资进程,又规定上线每推荐一名下线作代理商有1800元收入,包括销给下线一台水机获利800元,下线10台水机销售 后又可从公司得到1000元收入。 去年下半年以来,公司驻成都办事处依照以上规则多次以招商会、培训会等方式贯彻实施,在六、七月间,代理商汤某和杨某也大肆鼓吹投资作水机代理商,能获高额利润,当时我已表明:“即便遍地是金子,我们也不会去捡,水机我们也不用。”而杨某却一再要将我妻子任正淑拉过去作她的下线代理商。“任”一再表明,自己退休工资不高,且无多的积蓄,不打算做。“杨”又承诺愿借给她一些钱,还说要将李某排作她的下线,并要“任”先购她一台机子,取得代理资格,9月9日“任”便付给“杨”2980元购机款,但“任”因家人拒绝安装使用,付款后的水机至今还存放在“杨”那里。事后,“任”想通过投资赚回买水机花去的那些钱,用亲戚存折抵押,在银行贷款筹足了进10台水机及附加辅销工具费,10月2日付到美菱公司账上,便作了“杨”的下线代理商。 与此同时,“任”花了3个多月时间找代理商和开拓水机销售市场,却一无所获。好在后来有幸找到在成都某医疗器械体验厅作经理的张某,愿跳槽作水机销售。但“张”花了两个月时间只销了一台就再也销不动了。“张”因无任何经济收入,为了生计向“任”借钱1000元也无力偿还,只好逃离。再说“任”筹资26000元作了水机代理商,耗费了半年精力,最终却损失七千余元,唯一得到的是“我受了美菱公司和杨某的骗。”类似这种事例还有多起,在成都已造成水机难民问题。 通过以上事例,使我们不难看出美菱公司是以招商加盟之名,聚集民间资金,转嫁它的风险。倘若全国有类似1000户代理商被套住,公司至少有2300万元的集资,投入再生产,减少支付银行的贷款利息上百万元;倘若以上被套住的代理商作退货处理,又将扣收230万元的手续费,这才是美菱公司打着商务部特许经营旗号,实施拉人头传销似的招商引资的真正目的所在。
投诉请求: 一,纠正以拉人头方式招商引资规则并将已造成的遗留问题作妥善处理; 二,纠正退货扣收10%的手续费,以扣收“任”2710元的手续费要求尽快退付给“任”; 三,“杨”虽也深受其害,但任去年九月付她的购机款2980元,水机至今还存放在“杨”那里,要求“杨”如数将款退给“任”。
回复内容: 对企业的营销模式和方法有疑义,您可以到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传销主要有三个特征:1、介绍加入,就是你加入这个组织,需要别人介绍;2、组织有明确的上下线关系;3、复式计酬,即我发展了别人就能得到报酬。如你投诉的企业经营模式与上述特征相吻合,建议您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或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案。感谢对中国反商业欺诈网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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