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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加工合同欺诈(整规办结)
投诉人:李先生 发表日期2008年03月19日 16:22
投诉题目: 中国结加工合同欺诈(整规办结)
投诉事由: 我于07年10月7日与上海XXX工艺品厂(地址:上海浦东新XXX路1188号.联系人扬X.电话:0215873XXXX.0215889XXXX)签订了制作中国节的合同.厂方诱言:制作一个产品只需1.5小时,加工费7.5元,每人每天可加工8个.按合同要求:头月加工五百个,次月加工二千,第三个月加工三千个.按时完成任务,每个产品加工费可达8.5元.三个月后,厂房车辆送货上门.合同期为3个月.押金伍千元.当我把材料领回加工时,才知道这是一个骗局.骗局(一):熟练完成一个产品要3小时(而且是满手血泡的一星期后)骗局(二):一个标准产品的规格是12.5公分见方,正负不超过2毫米.这是一个手工很难达到的精度.骗局三:(也是骗局的根本所在)不交押金,不可以学习制作方法,(厂房说:你不交押金,偷学了制作方法,回家好自己开公司,跟他们竞争)所以你不可能在交押金前就知道其制作的精度及时间.
投诉请求: 我要求惩治变相欺诈.公布厂址,不让其再害人.退还我的押金伍千.
回复内容

经所辖地工商浦东新区分局调查,2007年中,分局曾两次接到因相同理由来自外省市(主要集中在江苏省境内)对上海福来乐工艺品厂的申诉,先后进行了调解处理。针对投诉人提出的上海福来乐工艺品厂涉嫌欺诈行为,分局对该企业进行过检查,并根据该企业提供的信息,到其设在浦西武夷路的经营点和在本市与其承接编织加工的全作方核实过。从检查结果来看,该企业确实有经营门市部,且根据厂方熟练工人的操作演示,确实能够在单位时间里达到合同要求的生成效率,因此,工商分局认为当事人涉嫌合同欺诈的事实难以认定。

法务意见:签定加工承揽合同时我们要注意:1、有些欺诈公司批着合法的外衣,依法领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投放诱饵;2、以书面合同作为依据,设置合作陷阱,不是发货时出问题就是加工的成品不合格等;3、变相骗财,其唯一的目的就是骗钱。因此订立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近期的经营业绩、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另外定做人应对承揽人是否拥有完成承揽任务的设备条件、技术能力、工艺水平进行了解。在遭遇欺诈时,您可向工商部门投诉或是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敬请关注中国反商业欺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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