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维权服务 > 公众投诉    
 
 
商场骗宰游客(整规办督办)
投诉人:佚名 发表日期2008年02月19日 14:04
投诉题目: 商场骗宰游客(整规办督办)
投诉事由: 蓬莱市开发区天津路有个金邦翡翠园商场,长期实施商业欺诈,诱使导游带领旅游团队购物,宰游客,黑得很,没商量。 制造谎言骗游客。他们对每一个进店的旅游团队都认老乡,不管是东北的还是西北的,导游告诉他们客人是哪里人以后,他们就查地图背地址,客人到来后就认老乡了,客人是哪里的,他们就说自己是哪里的,老乡不会骗老乡嘛。其实他们都是湖南人。 销售假货骗钱财。所售玉器和金饰物品在珠宝行业被称为垃圾,玉器是广州玉器街批发市场的B、C货,有些是玻璃制品和马来西亚玉,根本不值钱,他们以A货兜售,卖价很高;所谓的“白金”首饰是铜制品加镀层,外表看起来象白金制品,戴不了几天就掉颜色了;钻石是低级的锆石,红蓝宝石是普通的玉石。商场所销售的东西没有真正值钱的,单件进货的价格最高不超过100元。鉴定证书是自己做的。 严重偷漏税款。该商场平均每天销售额达到4―5万元,月利润50万元左右。按照税率计算,月度纳税应不少于6万元,他们采取记假帐的方式偷漏税款,每月只交纳千把元,偷漏税款很严重。 长期实施商业贿赂。该商场与旅行社签定合同,旅行社安排旅游团队进店购物,商场给予人头费、停车费和回扣,人头费每人5―30元,停车费每台100―300元,回扣按购物总额30%当场返回给导游,已支付给导游几百万元,没有任何帐目,商业贿赂情节严重。
投诉请求: 严厉查处
回复内容: 该投诉已由全国整规办转山东省整规办督办。经工商、旅游等部门对投诉内容核实调查:现场检查“金邦翡翠园商场”已与2006年3月份注销,该商场已不存在。2006年4月份由金铭祥办理了“蓬莱市经济开发区金兴商场”营业执照,在原“金邦翡翠园商场”地址经营,因其经营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蓬莱市工商局对其进行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字体: 】 【关闭窗口】 【打印】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更多评论

  请输入验证码

商场恶意拖欠货款(已回复)

[2006/09/12]

商场活动与宣传不符(已回复)

[2006/08/29]

明降实升 虚抬价格 欺骗消费者(已回复)

[2006/07/04]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监察部 司法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 信息产业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
食品药品监管局
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旅游局 法制办
国研室 新闻办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供销总社
烟草局 外汇局
中宣部 高法院
高检院 武警总部
 

关于网站  |  网站声明  |  京ICP备06027237号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意见征求

版权所有: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承办单位: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 电话:8610-87519013   传真:8610-87519001